(四)公示及聘用
资格审核、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gov.cn)、广南人社网(www.yngnr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广南县纪委监察局:0876-5156043
咨询电话: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5153454
广南县教育局:0876-5154906
广南县卫生局:0876-5155728
广南县水务局:0876-5157693
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6-5615803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