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经济学专业2名、哲学专业1名、法学专业1名,详见《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 职位 名称 | 专业 | 开考比例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 教师 | 经济学 | 3:1 | 1 | 博士研究生 |
| 教师 | 哲学 | 3:1 | 1 | 博士研究生 |
| 教师 | 经济学 | 3:1 | 1 | 硕士研究生 |
| 教师 | 法学 | 3:1 | 1 | 硕士研究生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附加分条件
凡具备上述招聘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
1、独立发表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的,每篇加2分(发表论文以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知网、万方学术期刊、维普期刊、中国重要报纸收录为认定标准,不含增刊、专辑)。
2、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或是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000字以上论文的,每篇加5分(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08年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