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湖南教师招聘 > 2013年永州市江永县招聘15名幼儿教师的通知(二)

2013年永州市江永县招聘15名幼儿教师的通知(二)

2013-3-15  来自于:课评集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前3天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3)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基础知识。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

  2.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试教和才艺展示两项,每项分值50分。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如遇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都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分试教和才艺展示。

  ①试教:以现行幼儿园教材为内容,具体试教课题由应聘者抽签决定,试教时间为15分钟。

  ②才艺展示:试教结束后,进行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才艺展示,内容自选,可自选一项或多项进行展示,时间为10分钟。钢琴、风琴、电子琴和古筝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其它乐器自备。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实施。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费据实向参检人员收取。

  (四)考核

  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考核的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方面的现实表现,同时对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全面核实,仔细查阅学历档案资料。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在永州人才网、江永县政府网,江永县教育局、江永县人社局等相关媒体和场所公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即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录聘的幼儿教师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合同聘用制度。试用期一年,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与在职在岗教师同等享受。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期内不得变动工作单位。

  招聘咨询电话 0746-5723471 0746-5723053

  江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七日

课评集提示:此招聘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站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请仔细辨别信息真伪。查看招聘防诈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