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数量和职位
按照《关于2013年招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6名。其中:
(一)普通高中2名,设二中舞蹈职位,共2名。
(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162名,设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体育、美术、音乐、幼教、特教职位。其中:初中13名(物理3名、化学1名、历史3名、地理3名、生物3名),小学135名(语文43名、数学42名、英语20名、美术8名、音乐8名、体育12名、信息技术2名),幼儿园10名(幼教10名);特殊教育4名(特教4名)。
(三)区业余体校2名,设体育职位,共2名。
三、受聘人员岗位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教育部门安排到岗任教,其中,高中、特教、业余体校教师按照职位需求安置到相应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向农村学校进行安置。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岗位工资按聘用单位所聘岗位确定,津补贴及其他福利按聘用单位人员标准执行。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
(一)受聘人员实施聘用制管理,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签,见习期一年(包含在聘期之中)。见习期满后,由区教育部门统一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制定),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继续聘用;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并报区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二)受聘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任教的教师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教学岗位。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特教职位教师招聘采取知识考试办法进行,知识考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舞蹈职位教师招聘采取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知识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职位人数时,知识考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聘用,相应职位空余名额调整到小学语文职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面试。考生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普通话、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
2、资格审查。面试合格后填写《丰南区2013年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提交相关资历材料。
3、知识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为所申报职位对应的丰南区高中阶段现行教材知识及本专业理论知识,特教职位为盲聋智障心理学、特殊教育学、特教教学活动设计与教法研究,幼教职位为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理论知识及幼教活动设计、教科研方法。考试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