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3)面试(说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2.特招:美术、音乐、体育、舞蹈等学科,采取特招的方式进行,考试由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说课)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遴选依据,不列入考生总成绩。笔试设合格线,根据招聘单位的类型(小学、幼儿园),按照招聘学科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考生在专业能力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专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号楼1楼。
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或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