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4月22日15:00—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3年5月8日9:00— 10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208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开发区管委会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要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2013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同底版)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学校证明等可证明其生源地的证明材料)、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为拟聘用人员的,须在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2013年4月22日前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报到证、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示后、体检前提供。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各类岗位均考一科,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及其它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 -11:3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为1:3;10人以上为1:2.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出现空缺岗位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以说课方式进行,除小学语文教师、数学教师岗位外,其它岗位增加技能测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说课和技能测试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天内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