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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玉溪市新平县招聘130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二)

2013-5-30  来自于:课评集

  (三)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2013年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报名,但毕业后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

  此次招聘岗位属紧缺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方式

  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按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进行,不分学校岗位。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岗位的学科相应专业知识及教学法。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玉溪人才网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玉溪人才网、新平网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课堂教学实行无学生参与讲课,面试采取抽签确定顺序,面试前一小时现场抽课题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中、小学面试:文化学科(教案40分,讲课60分);音、体、美、舞蹈学科(教案30分,讲课40分,技能测评30分)

  学前教育面试:课堂教学40分、教案10分、技能测评50分(唱歌、简谱、乐器、舞蹈、绘画)。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3年考生),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出现考生原因弃岗,依次递补;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学前教育岗位同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款第6条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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