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机关事业单位原已办理辞职或离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6、惠东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7、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必须填写清楚该职位未能被录取时,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职位。
8、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需缴交5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再核发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未按时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考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按照招考人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2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2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将同样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对象,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问答,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才艺,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三)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汇总为总分数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若职位录取出现总分数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六、体检
1、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根据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招考职位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如招考职位的拟聘用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可在未被录用的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总分高低顺序且服从调配的考生中从依次调剂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
七、考察
由惠东县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方式、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五年内不得调出惠东县教育系统。
(四)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九、本公告由惠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