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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江北区教育招聘25名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名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为了适应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充实教育系统新生力量,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江北区教委下属中小学校招聘201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5名,招聘学校及专业见《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师范类专业2013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职业中学、小学的可放宽到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外语学院、北京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8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专业可招收以上院校的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以上院校的独立学院和应用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均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三)招聘具体条件

  1、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

  2、综合素质高,具有较高教师素质的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①学习成绩优秀,获两次以上奖学金;

  ②综合能力强,系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③担任院(系)及以上学生会部长或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职务;

  ④获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

  ⑤有特殊专长,在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

  ⑥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以上六类人员必修课考试成绩每科须在75分及以上,选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65分及以上。

  凡必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80分及以上,选修课考试成绩每科在70分及以上者可不受以上六类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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