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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四)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内容(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证书,统一印制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保健教师上岗证。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幼儿教育行业资格准入的,报考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398647

  联系人:徐锋周磊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398629

  联系人:张占军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