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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进行教师招聘的通知

2012-11-28  来自于: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

  课评集讯: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进行教师招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学校共计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具体请查阅《重庆外国语学校(川外附中)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能为人师表,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教师基本功和比较深厚的学科专业功底;综合素质强,性格活泼开朗,具有良好的心里素质。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但具有博士学位或中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两年及以上教(工)龄。

  (七)有计算机二级证书,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技术。

  (八)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达规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九)英语学科教师持有专业八级证书。

  (十)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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