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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市忠县招聘22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2012-12-1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重庆市忠县招聘22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忠县2012年度第四季考核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27名。其中:高中教师18名,中职教师5名,教师进修校4名,岗位等级12级及以下。具体学科岗位及招聘名额见《2012年四季度考核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4、职教中心各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放宽至2012年毕业);教师进修校各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2013年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心理学、教育管理学岗位可放宽到非师范类);其余招聘单位各岗位学历要求为国家“211”和“985”工程高等院校2013年师范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放宽至2012年毕业)。

  5、报考职教中心各岗位和教师进修校心理学、教育管理学岗位的考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余考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自动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6、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服从安排并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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