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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孤儿学校招聘人员的通知

2012-12-1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孤儿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的通知

  2012年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孤儿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文件精神。现将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辽宁省孤儿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项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孤儿学校共同组织。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道塔南村(白塔大街150号)。

  联系电话:024-31652530、31652531.

  3、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及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2012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开具学校证明。本人填写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

  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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