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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庆市招聘309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20  来自于:课评集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和教师具备的心理学方面相关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按所报岗位区分,其中,报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初中语文科目内容;报教育心理学岗位的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知识;报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岗位的考初中相应科目内容;报职业高中、大庆建设中专和大庆体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信息岗位的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专业科目一张卷,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计,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3、笔试加分政策。按照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选派到大庆市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期满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三)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考人数或取消招考岗位;如紧缺、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笔试结束后,对各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用人单位负责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试用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试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