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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公安海警学院招聘的通知

2012-12-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公安海警学院招聘的通知

  公安海警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现役制院校,是公安现役部队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坚持政治建校、特色办学的思想,立足海上维权、执法、服务的职能,培养集政治性、军事性、公安性、专业性为一体的边防警官。

  【职位需求】

  招聘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截止2013年7月10日前)。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电子邮箱】

  意向报名者请将个人自荐材料寄之各用人单位,并注明联系单位、地址、电话、并附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将简历电子版发送至用人单位和lispeng_316@sina.com邮箱,如不录用,以上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公安海警学院;邮编:315801;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6165211 ;门户网站:http://www.hjgz.net

  【其他说明】

  招聘标准及程序:请登录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引进待遇:

  1.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职级待遇按照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

  2.博士毕业生定正营职或专业技术10级,授予武警少校警衔或定文职6级;硕士毕业生定正连职或专业技术12级,授予武警上尉警衔或定文职7级.

  3.博士毕业生分配院内公寓房一套(面积在70平方米左右)。毕业生来院定职、定级后与在职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4.家属享受随军待遇,配偶无工作的,如符合条件,学院为其办理随军手续、交纳随军未就业配偶养老保险,并享受随军家属未就业补贴和失业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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