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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共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招聘教师的的通知(二)

2012-12-24  来自于:课评集

  (二)考试

  1、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

  2、试讲。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试讲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

  面试和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50% 试讲成绩×50%)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非农户口薄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本次招聘实行岗位服务期限,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0578-2131643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监督电话:莲都区纪委0578-2271516

  附:1.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表: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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