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3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三)

2013年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三)

2012-12-28  来自于:课评集

  2.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其中,专业技术系列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课程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指定专业课程,时间20分钟以内。其他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人员提问,考生回答。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人选确定

  辅导员岗位、系部行政秘书岗位、系部教学秘书岗位、招生就业干事岗位按同类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其余岗位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总分相等者以面试分高者为优先确定。体检人选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学院组织实施,在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若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在学院网站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重庆市水利局审核,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执行招聘的政策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2

课评集提示:此招聘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站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请仔细辨别信息真伪。查看招聘防诈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