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水利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详见附表一:《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管理岗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工勤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位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12月31日);
6.本次招聘人员须在学院服务至少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7.2012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岗位除外);
8.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9.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聘用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