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信息发布日期:2012-12-28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形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三类岗位进行面试。即: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说课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网站管理员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命题:聘请校外和校内有关专家封闭组织命题、制卷。
4.考官安排:面试考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厅、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校外专家等7至9人组成,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工作人员抽调学院有关系部、处室人员组成。
5.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24小时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权重计分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符合专业技术七级(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或获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报自治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