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方式和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岗位、编辑岗位的面试采用综合性面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岗位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由考生现场抽答必答题和回答考官现场提问两部分组成。重点从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就业、重大时事政治、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和专业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及岗位技能等方面的能力。专业试讲的范围详见附件3参考教材。专业试讲章节在面试当天现场随机抽取产生。专业答辩在专业试讲结束后,由专业考核考官向考生随机提问,考生进行现场答辩。专业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专业答辩时间为10分钟。
(3)编辑岗位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由考生现场抽答必答题和回答考官现场提问两部分组成。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5、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计算原则详见本公告“考试成绩计算原则”部分。
6、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2013年3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40% 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每个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3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成都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