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时携带以下材料:
应聘者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学历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龄证明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嘉兴市南湖区以外的公办教师,在进入体检之前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即可)。
注:
(1)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2)具有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团委等中层正、副职等工作经历一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4.复试
初试合格者,若初试合格者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若初试合格者人数不足1:3的,按照初试合格者实际人数,进入复试)。复试满分100分,按照小学语文组、小学数学组、小学英语组、初中语文组、初中英语组、初中数学组、初中科学组、初中社会组等,依序进行;
复试包括教育教学专业测试、课堂试讲2个环节:
(1)教育教学基本理念、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以及承担学校兼职工作和开设校本课程、特色活动的实际能力,考核方式采取抽取选择题、现场答题的方式,满分40分。
(2)课堂试讲(满分60分)
采取现场提前抽题、定时备课、现场讲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在具体的课堂教学情境中的实际能力。
复试在65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5. 体检、政审考核
按照复试成绩,各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按照该学科复试成绩依序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6. 聘用
对初审、初试、复试、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及面试;上交的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学校负责保密。
7.监督电话
(0573)82058778.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