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保组通﹝2012﹞84号)文件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云南电大保山分校(保山开放学院、保山旅游中专学校)2013年招聘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3人,其中:旅游教学岗位1人,法学教学岗位1人,工商管理教学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生理无明显缺陷;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及以上学历;
(五)各岗位专业及相关要求:
1、旅游教学岗位: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或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具有中级工及以上餐饮或客房职业资格证书。
2、法学教学岗位:法学专业。
3、工商管理教学岗位:工商管理专业。
四、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3年3月12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保山教育网、保山电大校园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3月19日下午14:30-18:00在昆明市学府路莲花宾馆,报名提交材料:学生证、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推荐表(历届毕业生出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3月20日上午8:30在昆明市学府路113号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开放大学)内。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和面谈,按招聘岗位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题,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六)确定招聘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聘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局和电大保山分校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