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驻江苏扬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招聘岗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见下表)
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条件 | 对象 | ||
岗位名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不限 | ||
1 | 科研、学报编辑 | 2 | 博士研究生 | 财政税收类 |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 |
2 | 教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 |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 |
3 | 教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财政(税收)学或会计学 |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 |
4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民商法或行政法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登录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www.tax-edu.net)在线填报报名信息。
报考者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大学成绩单等电子件,相关奖励、成果证明材料电子件。
3.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网上报名只需提供电子件,来校面试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验后退还原件。
4.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电话初试、笔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电话初试合格者邀请来我院参加笔面试、试讲等活动。具体如下:
(一) 1号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2号岗位采用笔试、面试、试讲方式; 3号和4号岗位采用面试、试讲方式。
(二)上述各类人员来校考试考核具体时间我院将以电话和E-MAIL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