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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2013-3-26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驻江苏扬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招聘岗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见下表)

  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岗位 人数 招聘条件 对象
岗位名称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不限   
1 科研、学报编辑 2 博士研究生 财政税收类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 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 教师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财政(税收)学或会计学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4 教师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民商法或行政法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登录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www.tax-edu.net)在线填报报名信息。

  报考者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2)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大学成绩单等电子件,相关奖励、成果证明材料电子件。

  3.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网上报名只需提供电子件,来校面试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验后退还原件。

  4.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电话初试、笔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电话初试合格者邀请来我院参加笔面试、试讲等活动。具体如下:

  (一) 1号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2号岗位采用笔试、面试、试讲方式; 3号和4号岗位采用面试、试讲方式。

  (二)上述各类人员来校考试考核具体时间我院将以电话和E-MAIL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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