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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开发区招聘317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三)

2013-4-13  来自于:课评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三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

  综合类、教育类 9:00—11:30

  其 他 专 业 类 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和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青岛开发区考试培训中心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届时详见青岛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公布的面试工作有关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部分岗位增加基本技能测试。增加基本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说课占50%和基本技能测试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说课教材使用现行教材。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公布。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五、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说课或结构化面试或说课和基本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有关信息将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公布。

  六、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并组织体检、考核。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经审核后发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qda.gov.cn)予以公布。

  本简章解释权归青岛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其他未尽事宜由青岛开发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答。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8867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8585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一般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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