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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莱西市招聘88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三)

2013-4-13  来自于:课评集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教育类面试:采取面试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技能水平。

  其他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面试说课)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面试说课)成绩于当天在面试点公布。

  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莱西人才网(网址:http://www.lxrc

  .net)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四、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面试说课)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的顺序进行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西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超过1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由莱西市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考生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其人事档案由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在莱西人才网(网址:http://www.lxrc.net)上予以公布。

  监督咨询电话:

  莱西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32-66033371;

  莱西市教体局咨询电话:0532-88484316;

  莱西市卫生局咨询电话:0532-88483717;

  莱西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532-88405221;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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