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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荣昌县教委招聘65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4-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重庆荣昌县教委招聘65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荣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荣昌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教育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3年4月24日);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5.自愿在荣昌县教育系统服务三年以上,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截止在2013年7月31日前,按照岗位条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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