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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招聘教师公告招聘的通知

2013-4-2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招聘教师公告招聘的通知

  湖南省委机关新湘幼儿院是隶属于湖南省委办公厅的事业单位。为了吸纳优秀的幼教人才,促进机关幼儿院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幼儿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前教育、美术、英语、体育等幼儿教育岗位共选聘录2名事业编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1、年龄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相关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相关专业要求

  (1)幼儿教师岗位:男女不限。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有较高的教育教学学识水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是市区教学骨干或学科带头人,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培训和指导一线老师,有两年以上的教育工作经验。

  (2)体育教师岗位:男性。要求热爱体育,具备多种体育技能,熟悉幼儿体育教育的基本方法,能积极引导和带领幼儿开展体育活动,有一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及网络管理技能者优先。

  (3)美术教师岗位:男女不限。有良好的美术素养和美术教育理念,有开阔的美术教育视野,具备较强的美术活动策划与组织能力和环境布置能力,熟悉幼儿美术教学的基本方法,有一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

  (4)英语教师岗位:男女不限。英语六级以上水平,英语口语好,视野开阔,熟悉幼儿英语教学的基本方法,有一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

  4、职业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热爱幼儿,安心本职工作,愿意潜心研究幼儿教育。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30日截止。

  2、报名地址:邮寄地址为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湖南省委机关服务中心人事秘书部,邮编:410011;现场报名地址为: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五办公楼二楼湖南省委机关服务中心。联系人:易佳,联系电话:0731-82218375;传真:0731-82218377.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1)请如实填写《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课题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6)邮寄报名的请全部用复印件,考试时请带好相关资料原件核查。

  4、考试:考试内容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得出总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5、体检: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6、政审:到聘用人员单位或学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到其户口所在地了解其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等。

  7、考察试用:初步确定人选后,考察试用一年。

  8、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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