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南充营山县教育局招聘150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 山 县 教 育 局
关于在高等院校普通类应届毕业生中考聘
在编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2013届毕业生考聘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岗位及名额
今年我县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2013届毕业生考聘在编教师150名(考聘学校、类别学科及名额详见附件)。
二、考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对象
1、幼儿园教师须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2013届学前(或幼儿)教育专业和艺体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须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2013届艺体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初中学科教师须是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2013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高中学科教师须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2013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营山职业高级中学的教育心理学教师须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2013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他学科教师须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201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考聘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专业条件。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者报考类别学科教师可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本(专)科学历者报考初中学科教师须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报考幼儿园、小学、高中学科教师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本科学历者报考营山职业高级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他学科教师可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凡不符合考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考聘原则
(一)统一组织原则。考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双向选择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考聘到相应学校任教;
(三)合同管理原则。拟聘人员按照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与聘用学校签定聘用合同,按政策规定进行管理。同时,须与聘用学校签定《营山县2013年新聘教师服务协议书》,约定在聘用学校任教服务期至少为五周年(含见习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