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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白银市教育局招聘33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二)

2013-5-26  来自于:课评集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的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专业能力展示成绩达不到要求的不再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的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专业能力展示成绩达不到要求的不再递补。

  四、审批、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社网、白银市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提请市招聘办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专业能力展示成绩达不到要求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5.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严肃、公正、透明,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公开招聘全程工作纪律。对违反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

  白银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0943-8242980

  白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43-8244489

  监督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纪检组:0943-8260592

  白银市教育局纪检组:0943-8238955

  附件:白银市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艺术、体育类教师岗位表.xls

  白银市招聘办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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