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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考点:民事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2012-10-13  来自于:课评集

  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考点:民事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一、民事纠纷及其解决的途径

  考试大纲的知识点

  1.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

  2.民事诉讼和仲裁的特征

  知识点讲解

  1.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

  (1)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2)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3种制度):调解、仲裁、民事诉讼

  调解。由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利用法律和道德规范规劝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纠纷解决的协议。

  仲裁。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我国已经成为解决财产权益纠纷的重要方式。

  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

  2.民事诉讼的特征(与调解与仲裁比较,3个):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

  公权性。民事诉讼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纠纷,调解与仲裁不具有公权性。(调解由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仲裁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进行)

  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性的体现。强制性体现在案件受理和裁判执行两方面。//诉讼的启动,只要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被告必须应诉(调解和仲裁的启动建立在当事人双方共同意愿基础上,任何一方不愿意,调解和仲裁就无法进行)。诉讼的执行具有强制力(诉讼外的调解的执行依赖于当事人自觉)

  程序性。诉讼依照法定程序。调解的程序最弱,仲裁的程序较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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