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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招聘8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2012-11-29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招聘8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134号,始建于1955年,是广州市一级公办寄宿制幼儿园。多年来一直被评为“好园所”,近年来,我园分别成为国家、市、区有关课题实验基地,是一所优质幼儿园。现因教学工作需要,经政府人社部门备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招聘教师6人,保育员1人,厨师1人。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教师(6人):广州市户籍,3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中专或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

  2、保育员(1人):广州市户籍,高中或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资格证,热爱幼儿,性格开朗,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女性在30岁以下。

  3、厨师(1人):广州市户籍,烹饪技术学校中技、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熟悉烹饪技能操作,持有厨师资格证,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女性在30岁以下,男性在35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15日。

  2、报名方式:以信函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贴上近照)、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上岗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婚育证明等复印件(一式一份,A4,下同),寄至广州市大同路134号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黄丽芳收,邮编:510140.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请带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证和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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