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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2-11-28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大连市甘井子区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一、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㈤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㈥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211工程重点师范大学2013年师范类全日制本科(75人)及以上学历(25人)的应届毕业生10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本科学历必须是二本以上院校。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

  ㈠时间

  拟定2012年10月30日 下午1:30

  ㈡地点

  由学校安排

  ㈢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

  ⒈《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⒉本人简历1份(A4规格),装订于《报名表》后面。

  ㈣注意事项

  1.在填写《报名表》时,每名应聘人员仅限填写一个应聘岗位,且应聘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

  2.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及签订就业协议

  ㈠时间

  拟定2012年11月1日

  ㈡地点

  由学校安排

  ㈢面试对象

  结合招聘岗位数量,依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选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㈣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和综合素养。

  ㈤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约定违约金3万元。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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