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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8名幼儿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年限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2份。

  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0月12日(9:00-12:00)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科目为即席演讲、答辩,写作(或专业技能)和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学前教育学科按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教育技术、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学科按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图书管理员和会计岗位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单位用人“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723007 0516-83732198

  九、本简章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0516-8789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