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特聘时间、地点
从2012年12月开始分别赴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组织特聘。
七、保障措施
1、成立由金坛市教育局、金坛市人社局、学校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优秀毕业生特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特聘优秀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坛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特聘工作人员应该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理,对违反特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市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待遇
录用人员除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将发放安家费。
九、联系方式
江苏省金坛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王三龙:0519—82821004
顾荣如:0519—82835608
凌东:0519—82835608
十、本简章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坛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