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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南川区招聘52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2-11-29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重庆市南川区招聘52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92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南川区面向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川区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教师需求一览表》(附件2)和《南川区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附件3)。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2月3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需求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⑤现役军人;⑥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⑦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除2013年应届毕业生外)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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