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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杭州余杭区招聘236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三)

2012-11-29  来自于:课评集

  (三)笔试

  报考招聘计划(B)教师岗位的,必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考核

  报考招聘计划(A)教师岗位的面试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实施,具体方案由招聘学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制定,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报考招聘计划(B)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过程如下:

  1.面试对象:根据所报考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

  2.面试测评: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3.岗位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总分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按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结合本人志愿,依次选择应聘岗位。具体时间另行在余杭教育网上通知。

  4.考核:以1:1的岗位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由招聘学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核。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实施。

  1.体检对象:分别由各招聘学校根据各学科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但可以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余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招聘学校与毕业生应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录用的毕业生于2013年8月凭《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到余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并由区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统一实行人事代理。录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下学年不得转正并予解聘;试用期满后按期转正者,须在招聘学校服务五年及以上。

  五、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应以现场确认为准;

  2.现场补报名的,应于现场确认规定时间内先在网上报名,然后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3.学科岗位出现报考对象不足1:2时一般不予开考(紧缺学科除外);

  4.《准考证》由考生在余杭教育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请在余杭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5.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不予录用,且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岗位。

  6.本次招聘的解释权属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