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2年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9名教职工

2012年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9名教职工

2012-12-3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9名教职工的通知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文晖中学等42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119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42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招聘岗位:详见《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12月份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招聘范围和对象: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2013届毕业生及尚未就业的2012届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3.具有杭州市区户口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不含萧山区、余杭区)。

  4.社会人员。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杭州市区户口(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目前不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

  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3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应聘教师岗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不含萧山区、余杭区);(4)夫妻分居;(5)随军调动。

  4.具有杭州市区户口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应聘教师岗位的,须现仍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开办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以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及缴纳的养老保险为依据(《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幼儿园教师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人员均须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女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专科学历的还须具有杭州市区户口(不含萧山区、余杭区)。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