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按照本次公布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学校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测试考核,确定聘用意向后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组织体检、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对象在2012年12月25日前直接到招聘学校报名,由本人填写《平湖市2013学年第一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证书的,报名时可凭学校有效证明,但录用报到时应提交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8.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2张;
9.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一本生源)的考生,出具有关学校证明;
10.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的社会考生和报考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对口相关技术等级证书;
11.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核
考核以业务素质测试与综合素质考核等为主。
1.业务素质测试主要以笔试形式测试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综合业务知识,与相应学科有关的专业知识水平。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以上课、面试等形式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综合素养。
体育、音乐学科,实验员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上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职业类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进行实践技能测试。
测试、考核各以百分制计算。最后以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有技能测试的按笔试40%、上课面试40%,技能测试20%计算。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30%、上课面试30%、技能测试40%计算。综合成绩在平湖市教育网上公布。
如对应岗位报考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笔试后以笔试成绩根据岗位需求数在1名的按1:5比例、2名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