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携带上述有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给考试通知。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和面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2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线,成绩合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合格者不足以上比例时,按实际合格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考试时间为10分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3.面试
考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见附件5)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属下学校任教,人事关系在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实行人事代理一年。代理期间,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标准执行。人事代理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聘用单位的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挂靠,由本人自谋职业。
六、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依本方案所发公告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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