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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合肥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3-3-6  来自于:课评集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门(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A类岗位考《综合知识1》,B类岗位考《综合知识2》。《综合知识1》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综合知识2》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满分100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其中A类岗位《综合知识1》和《专业知识》(或《申论》)按3:7合成后总分100分。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4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岗位类别 笔试科目 面试形式
A类 《综合知识1》占30%,《专业知识》(或《申论》)占70% 结构化面试
B类 《综合知识2》 专业测试,详见面试公告
C类 《专业知识》 专业测试,详见面试公告

  考试科目详见《合肥市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2、笔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下午。

  13:30~ 15:00    《综合知识》

  15:30 ~17:30    《专业知识》(或《申论》)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C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C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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