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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平市延平区招聘150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3-27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南平市延平区招聘150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同意2013年度延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用编计划的通知》(南委编办〔2013〕7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0名(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中学教师19名

  1.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 学历类别: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还应具有学士学位。

  3. 专业:专业对口。

  4. 具有教师资格证。

  5. 不招聘在编教师。

  (二)小学教师69名

  1. 应、往届毕业生65名。

  (1)年龄:本、专科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3)学历类别: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为全日制,其余学科为全日制师范类(硕士学位可为国民教育系列)。

  (4)专业:专业对口。其中,科学包括师范类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和小学教育(科学方向)专业,美术包括艺术设计专业。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不招聘在编教师。

  若招考的学科岗位出现空缺,则按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英语、数学、语文的学科顺序逐科逐个安排空缺岗位。

  2. 1998年清退的在延平区学校代课的延平区籍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代课教师”)4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中专(含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3)专业:师范类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

  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则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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