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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泉州安溪县招聘204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3-3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泉州安溪县招聘204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职业学校、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度安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3年安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职业学校教师除外)。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小学职位招聘学历要求:①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现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参加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本、专科毕业生按对应学科参加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语文、政治、地理、历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专业本科毕业生,若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可报考小学职位中语文或数学学科。

  其他职位招聘学历要求详见《2013年安溪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201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日。

  3.面向全省招聘的岗位,报考者应是福建省生源(即高考时户籍为福建省)或2013年4月1日前具有福建省常住户口;面向安溪县招聘岗位,报考者应是安溪县生源(即高考时户籍为安溪县)或2013年4月1日前具有安溪县常住户口。

  4.安溪县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安溪县外的在职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所任职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等。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http://jszk.fjzk.com.cn/default.php)报名。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3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职校教师属于委托考试,应聘者应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所有步骤流程与新任中小学教师招考模块相同。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要求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县招考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3年4月2日上午8:00至4月11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专业岗位(从附件2招聘考试科目中选取,中学、职校、小学、特教、幼儿园岗位不能兼报)。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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