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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遵义市湄潭县招聘61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4-27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遵义市湄潭县招聘61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9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学科岗位

  此次共招聘教师9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立足县情,合理配置师资;

  (三)实行定学校定学科报考,不进行择岗。

  三、公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5月2日以前出生,中专及同等学历毕业生须在16周岁以上,即1997年5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2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高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应专业。其中,报考湄潭县职业高级中学的汽车运用与维修、茶叶生产与加工、旅游服务与管理、电子与信息技术实习指导教师的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应专业,暂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六)报考初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应专业。

  (七)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师、职高)相应学历,幼师或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或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教师资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语言交往能力,具备胜任幼儿日常教学及承担幼儿工作的身心素质。

  (八)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且具备教师资格;热爱特殊教育事业,有服务于特殊教育的思想意识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能力,了解掌握特殊教育新课程理念,熟悉个别化教育的组织实施操作方法;熟悉聋人手语,能与聋哑人正常沟通交流。

  (九)外县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且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十)本县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聘用:

  1、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在2013年7月31日以前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籍档案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二)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教育网,就招聘类别、招聘学科、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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