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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毕节市纳雍县招聘343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2013-4-26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毕节市纳雍县招聘343名幼儿教师的通知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4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其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乡镇幼儿园教师343名。

  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详见《纳雍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专业要求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中专(含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我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乡镇“计生特岗工作员”和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

  3.定向或委培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相关条件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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