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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抚顺经济师报名时间为7月2日至8月5日的通知(二)

2013-10-26  来自于:课评集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绥中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报考人员须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7日。

  3、现场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将《报名表》交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留存。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在网上报名操作系统办理报名确认。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办理报名确认时应对报考人员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不合格,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4、网上缴费

  (1)报名确认完成后,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9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1日-11月2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五、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每科50元。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2014年1月以后,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2013年8月26日利用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13年9月5日前将考场数据利用VPN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局。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应与考点确定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