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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4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一)组织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28日止,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手语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任职学校同意参加此次招聘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校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严格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核

  1、笔试,占40%。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考试范围为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一至九年级课程为主。时间为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地点:市特殊教育学校。

  2、说课,占30%。由评委安排课题,应聘人员根据课题进行说课,评委通过教师的“说课”,查看教案和说课提纲,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测评,说课时必须使用口语和手语。时间: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地点:市特殊教育学校。

  3、 实作,占30%。实作的考核范围以《中国手语》及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1至9年级语文教材为主,测试应聘人员对手语词汇的掌握情况及应聘人员对手语的运用能 力。考核内容:手语词汇:40个,占20分;课文朗读,占10分。时间:说课结束后另行通知。地点:市特殊教育学校。

  (四)公示

  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进行公布,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体检

  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工作纪律

  1、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做好试题的制作、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