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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江北区教委招聘25名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7  来自于:重庆市江北区教委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应聘报名。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④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⑤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11月26日上午09:30—11:30在西南大学现场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属于招考对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专业报名(一名毕业生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学校一个专业)。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比例须达到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放宽到1:2.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说课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2、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面试分值100分,分为试教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占5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到报考学校进行为期一周的试教,由用人单位给予试教成绩评定。

  结构化面试由用人单位、专家和相关部门采用提问、特长展示的方式进行考核。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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