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办法
1、经我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开考比例不底于1:3.
2、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80%。
3、笔试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学科专业知识、教学常规、教学技能等)和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按招聘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
4、面试内容包括问答和试教(或实际操作)两个环节,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和50%。
四、面试后按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1选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将按照《广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五、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最后全面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根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的名单经上级审批后,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上述程序全部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广州市人社局的有关政策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八、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
1、根据市人社局的政策指导,在广州大学的具体领导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各处室主管、人事干部、相关学科的资深教师组成,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
2、纪律要求:
(1)本校干部、教师如有亲属参加应聘的,应实行回避,不得作为本次招聘小组的工作人员。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包括试题的拟定、印刷、保管等环节,均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3)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