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现场审核、初定人选
时间与地点:12月中旬在本院校内(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应缴材料:贴有照片的《招聘应届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纸质表,本科学历证书、身份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由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等人员组成招聘评审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在报名到录用的招聘工作进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资格。
初定人选:招聘评审小组根据实际报名和审核情况(如政治表现、专业技能、获奖及荣誉等方面情况),以学科为组,对报名对象进行初选,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招聘指标数与面试人数的最高比例为 1:6.在初选过程中,具有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①属“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
②属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
③现任学院层面学生干部或已成为中共党员者;
④就读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获学院奖学金或受学院及以上嘉奖或学术论文获较高奖项者。
3. 面试考核、签订协议
面试时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不分学科专业,主要考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形式为粉笔字板书和回答书面问题,答题(含思考)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考评:依照面试成绩与综合素质,以学科指标数与综合考评对象人数1:2的比例进行面谈考察,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签订协议:拟录用人员政审合格者,必须征求家长意见,获得支持后即可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经四方签章,若体检合格则协议生效,以后一律不得毁约。签订协议时需上交:已盖有学院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院出具的个人政审证明等材料。
4.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12月中旬(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对已签约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将被正式录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要求空腹,随带2寸半身免冠彩照一张和体检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