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4.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 北苑 :2012年12月4日上午9:00开始
(2)西南大学 招聘大厅 :2012年12月8日上午9:00开始
(3)陕西师范大学 就业中心:2012年12月12日上午9:00开始
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具体落实。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笔试人选;若某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面试合格的人员都列为入围笔试人选。
(四)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在光明政府在线、光明教育在线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公告查询时间:2012年12月13日下午3:00以后。